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所想到的——成长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
小说以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为背景,从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小女儿斯科特的视角,讲述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黑人,被人诬告犯了强奸罪后,被安排为其辩护的阿蒂克斯·芬奇律师慢慢调查出汤姆不是强奸犯,他是被诬陷的,尽管这些有力的证据摆上了法庭,也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对法律失去信心的汤姆最终选择越狱而死于乱枪之下。
1961年,该书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同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电影获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
整本书读下来,我觉得主要围绕的是四个方面,即成长、勇气、教养、平等。
先说成长,包括律师阿蒂克斯·芬奇的成长,也包括两个孩子斯科特和杰姆的成长。
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强暴等严肃议题,但全书文风温暖风趣。因为每个人都如同书中的小女儿斯科特一样同样经历过6岁到9岁的成长,而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
芬奇是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梅岗镇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律师,出身中产世家,妻子已经去世,他在黑人女佣卡布妮亚的帮助下,照料着一双儿女:杰姆和斯科特。芬奇沉稳睿智,幽默风趣,为人正直,拥有强烈道德正义感,经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主张权利伸张正义。坚定的平等信念,更使他成为小镇上为数不多的反对种族歧视者,不计个人安危地坚持并致力于种族平等。
黑人汤姆·鲁滨逊被指控强奸了一名白人女子,芬奇受地方法院委托,出任汤姆的辩护律师。刚开始接下这份委托时,芬奇并没有什么其他想法,在这个种族歧视十分普遍和严重的年代,一个黑人无论如何是没有翻身机会的,最终的审判结果基本就两个:要么判有罪,要么死刑。但随着对案件了解得越来越深入,芬奇的良心和正义感也在慢慢成长,最后他坚信这名热心而可怜的黑人无罪,并决心要为他争取自由。在这个过程中他本人及家人都成了种族主义居民发泄愤怒的对象。芬奇并没有被这些困难吓倒和退缩,相反地,他成长得越来越勇敢,但依然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并教导自己的孩子相信所有人都有善良的一面。
阿蒂克斯·芬奇的一言一行都在影响着自己的两个孩子。
斯科特是一个6岁的小女孩,天真善良,勇敢正直,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她骨子里有一股男孩子的率真和刚毅,是个典型的“女汉子”。而这与那个时代背景下的“淑女文化”格格不入,所以她的这些不同,也成为了好事之人议论的话柄。后来阿蒂克斯·芬奇的姐姐——即斯科特的姑妈——亚历山德拉姑妈住进了这个家,按她的说法是为了照顾两个孩子,特别是斯科特,要让她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淑女,斯科特当然一百个不愿意与不配合。
镇上的邻居中,怪人拉德利家的故事和传说由来已久,拉德利也成为了斯科特与杰姆童年最害怕的名字,他们兄妹俩甚至和青梅竹马的玩伴迪尔一起编排了一出关于怪人拉德利的话剧,阿蒂克斯发现后制止了他们的这种行为。兄妹俩曾多次与阿蒂克斯谈论起怪人拉德利家的事情,渴望从父亲那里得到更多的情报。对此阿蒂克斯并没有像其它人一样,对别人妄加评论,抑或是批评自己的孩子多事,而是站在中立的角度回答:“你只要明白这一件事,斯科特,你与形形色色的人都会交往得更好。你永远也无法真正理解一个人,直到你用他的眼睛来看世界,直到你钻进他的皮肤,和他一起走路。”
随着年龄的增长,斯科特逐渐理解了父亲正义的伟大,杰姆更是能敏感的感受到父亲因为要为一名无辜的黑人赢得正义而处在危险境地。在亲眼目睹了黑人汤姆·鲁滨逊被审判的过程以及法庭上人们对这一无辜生命的不同表现后,斯科特和杰姆也收获了成长。他们了解了一些在以前看来似乎是无法理解的东西,虽然不和理但仍然存在并且所有人都知道但仍然让它们存在的事物。这些事物会一直伴随他们生活,他们需要学会慢慢接受这些事物。斯科特甚至学会了如何与亚历山德拉姑妈的小团体成员相处,尽量在她们面前表现得像个淑女。